学生工作部(处)是学院党委、行政领导下主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,与武装部合署办公。下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心、易班发展中心、资助中心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宿舍管理中心。
具体职责是:
一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,提出学院学生工作计划,制定、规范和健全学院的各项学生工作制度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二、深入调研,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,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、新方法、新途径,有针对性地开展常规教育和专题教育。
三、负责各系学生工作二级管理的指导、协调、监督、考评工作。负责学工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协同各系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指导、考核、评比。
四、负责对违纪学生进行行政处分工作。做好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、来访、投诉等接待与处理工作。
五、负责易班工作。利用现代教育手段,营造师生互动平台,努力形成“全员育人、全方位育人、全过程育人”的德育氛围。
六、负责全院学生的奖、贷、勤、助、减、免、补、保险等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测查,建立心理健康档案;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实施;组织心理健康宣传和专题讲座、报告;组织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心理健康知识的培训;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健康研究;对大学生进行择业心理的指导;心理疾病的识别与转介;对心理协会进行专业指导。
八、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、调整工作;做好宿舍管理人员的选配、考核工作;做好宿舍财产、安全、卫生及宿舍文化建设工作。
九、负责组织迎新、入学教育、军训与国防教育、征兵工作。
十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